市供销社系统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
为确保我市农业春耕备耕生产,保障全市农业生产需要,我市各级供销社全面开展春耕农资优质服务活动,进一步做好农资商品的供应和服务工作,确保农资供应“政府放心,农民满意”。
一是积极组织货源,确保市场供应。各级供销社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的对接协作,适时适量组织货源储备。截至2月底,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储备化肥4.18万吨,同比增长77.8%,其中氮肥2.61万吨,磷肥0.17万吨,复合肥0.96万吨,钾肥0.2万吨,农药733吨。针对全市农资需求稳中有升的新情况,各级供销社多方筹措资金,组织力量,千方百计做好各类农资商品的采购、组织和调运。全系统各农资企业已落实化肥可供货源12万吨,基本可以满足春耕生产需求。
二是强化网络建设,开展农资连锁经营。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9〕31号)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09〕181号)精神,以培育农资连锁经营区域性龙头企业为抓手,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。目前,全市供销社系统已培育发展8家区域性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,建设配送中心9个,面积37800m2。发展农资连锁网点1018个,其中城区超市104个,乡镇超市381个,村级店533个。农资连锁经营形成以区域性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为龙头,以配送中心为骨干,以城区和乡(镇)村直销店、加盟店、庄稼医院、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,确保农资商品质量,做到放心农资下乡村,切实维护农民利益。
三是坚持惠农利农,保证农资商品质量。从加强行业自律入手,主动配合农资执法部门搞好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,开展“农资准入工程”检查,把握农资经营企业“农资商品准入制度”、“农资供应承诺制度”、“农资商品管理制度”、“商品准入索证制度”、“不合格商品召回退出制度”及“备案存档制度”等六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运行,建立和完善“二帐、二票、一书、一卡”制度。
四是密切农民联系,开展优质服务。组织全系统各农资企业广泛开展农资供应优质服务月、农资下乡等活动,抓服务延伸,促进功能提升。开化县供销社农资总公司广泛开展电话预约、上门服务、延长营业时间、送货到村到户等多种便民服务活动,实行了货源配送制、质量保证制、大户用肥用药档案制、农技辅导蹲点制,确保农业生产的需要。江山市供销社对重点种粮大户按照保本微利和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,优先供应;对一次性定购当年所需化肥等农资商品且批量大的,按批发价供应;提供技术咨询、配药用肥、病虫害防治和巡回指导等技术服务,指导其合理用肥、节约用药,努力降低农资成本。龙游县供销社深入乡村为农民现场讲解测土配方、作物栽培、植物保护等实用农业技术知识,帮助农民朋友解困答疑,并把丰富多样的专用配方肥送往田间地头。
(组导业务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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